“三严三实”:让人民群众当“评委” |
发布时间:2015-06-26 18:11:12 |
各级领导干部自当时时处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考评,用真心为民、诚心待民、热心便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努力争得作风建设人民满意的“高分”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做出安排。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也是持续深入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群众意识,高度重视群众关切,坚持走好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成为检验学习成果的“评委”,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标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在新时期的集中体现,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行为守则。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此为标准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并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进行检验。 狠抓“三严三实”,显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上一抓到底的决心。当前,作风建设正处在历史性的关键点。中央八项规定雷厉风行,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人心,反“四风”成效显著,诸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果正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但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坚持用“严”的标准、“实”的要求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才能确保反“四风”不松劲,改作风不停步,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满足群众新期待。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必须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严”和“实”的要求旗帜鲜明地立起来。“严”和“实”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领导干部只有在主观意识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规范用权,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干事,力戒形式主义、特权思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不严不实”的问题,才能切实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挑起该担的担子,负起该负的责任。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需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变化,以群众立场领会贯通“三严三实”精神,用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党风正不正,作风好不好,群众就看身边干部、身边事情。正因如此,各级领导干部自当时时处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考评,用真心为民、诚心待民、热心便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努力争得作风建设人民满意的“高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三严三实”是对领导干部的谆谆告诫,融合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个人品格和政治智慧的正能量,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领导干部要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不搞“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实现真正的转变,才能履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取得经得起历史、时间和人民检验的实实在在的业绩。(本文转自水利部网站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