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 多渠道筹措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支彤报道 7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2020-2022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苏伟指出,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据介绍,2020-2022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有五大类型,包括防洪减灾工程56项、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26项、灌溉节水和供水工程55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8项、智慧水利工程5项,其中有96项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匡算总投资1.29万亿,超过500亿的项目为5个,300亿到500亿的项目为4个,100亿到300亿的项目为18个。 “150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总规模很大,所以必须要通过加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来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苏伟表示,重大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低这些特点,融资能力总体来讲还是有限的。但部分水库工程和引调水工程,具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性收益,也具备通过改革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的潜力和空间。 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入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所谓市场化,就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建设运营的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所谓法治化,就是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的营商环境,在依法合规和水资源统一调度的前提下,促进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主要有三点:一是要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推动在工程建设前要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与供水对象就水价标准、水量消纳、水费收缴以及动态调整机制达成协议,有效降低工程运营的风险,稳定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对于不能完全市场化运营的这些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在评估论证基础上,注入部分资本金或者给予投资补助,促进社会投资主体能够获得与它所投入的资本相匹配的合理回报。三是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综合运用各种权益性、债务性投融资工具,优化项目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延长还款年限,有效提高市场化融资规模。(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