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政监察证件管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河各级水政执法监察队伍及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近日,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按照水利部政法司关于重新办理水政监察证件的部署要求和《水政监察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完成了全河水政监察证件发放工作。 水政监察证件是水政监察人员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活动的资格和身份证明,由水利部统一监制、颁发,水政监察人员在开展水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持有并按规定出示水政监察证件。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各级共设置水政监察队伍121支,其中黄河水利委员会总队1支,直属总队7支,支队31支,大队82支。此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共有1596人持有旧版水政监察证件,为严格证件管理并推行新版证件,按照水利部政法司要求做注销处理。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根据推行新版证件工作有关要求,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系统四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做好现有水政人员统计和信息资料填报,经委领导审定后报水利部政法司,为1871名专(兼)职水政监察人员办理了新版水政监察证。 为做好证件的审验和发放工作,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克服单位层级多、审验工作量大以及疫情影响等困难,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加班加点做好信息审核和证件发放,确保在4月底前将新版证件发到每一位水政监察工作人员手中。 新版水行政执法证件增加了二维码,执法对象可以利用智能手机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辨别执法证件真伪,查看持证人员姓名、编号等信息。通过此次水政监察证件更新换代,进一步明确了全河各级水政执法监察队伍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执法区域等,加强了水行政执法监督,促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转自黄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