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介绍《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0日正式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李良生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节水优先放在首位。在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的科学指引下,水利部门与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用水效率大幅度提升。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监督力度仍需加强。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李良生表示,《条例》从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和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规定,共六章五十二条。水利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好《条例》学习宣传,完善配套规定,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用水监管,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水利部将《条例》宣贯纳入水利“八五”普法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强化节水宣传;全面梳理《条例》配套制度建设需求,协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求,持续推动全社会各行各业节水;依法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聚焦《条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公布典型案例,依托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加强对浪费水资源行为的监督。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国水利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吹风会。(来源:水利部网站)